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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港航局微山船闸管理处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编辑日期:2018-06-07 11:52:00  来源: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证 书 号  事证第137080000326

单位名称  济宁市港航局微山船闸管理处(山东省济宁市地方海事局微山船闸办事处)

住    所  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张楼乡二级坝

宗旨 和业务范围 

为船闸安全畅通提供保障。过闸船舶组织调度管理;船闸辖区内的航道、待闸锚地和船闸设施的管理和养护;过闸船舶过闸费征缴。

法定代表人 高文

经费来源   经费自理

开办资金   7万元

举办单位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济宁市港航局)

二、济宁市港航局微山船闸管理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港航局微山船闸管理处,其他名称为山东省济宁市地方海事局微山船闸办事处。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张搂乡二级坝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济宁市港航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船闸安全畅通提供保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过闸船舶的组织调度管理。

(二)船闸辖区内的航道、待闸锚地和船闸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三)过闸船舶过闸费的征缴(收费许可项目:过闸费,证号为:37080022018)。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济宁市港航局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财务股、运行等11个内(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及主任办公会、支部会决定事项进行安排、落实、检查;负责做好上级各种来文的登记、送阅和文秘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种会议的准备和会议记录工作,搞好文件的收集、整理、归类和存档。

负责工作人员签到、考勤落实;非业务信访接待和登记工作;单位社保登记及年检年审;党建、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人事等方面及综合信息工作。

协助主任做好采购计划的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搞好职工食堂和招待所的管理,做好办公设备设施的登记、维护和调度管理,为全处职工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财务股:负责按政策规定管理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会计制度,财务工作每月有分析,有报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认真搞好各项审计工作,各种财务报表上报及时、准确,各项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安全管理股:负责电气设备保养维修工作,保证全处机电设备、闸阀门、广播、照明等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发电机组的检查、保养维修,搞好必须保持发电机组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节油工作和填制维修报表工作;认真落实我处机电、机械设备的“日巡视、周检查、月检修”的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负责设备配件、工器具等物资的保管与发放工作,建立物资台帐,严格出入库管理,做到帐实相符。

航道稽查股:定期巡逻船闸管理区域内的航道,查看航道情况,检查是否有违规停靠、设置网簿、捕捞、经营等影响航道畅通的行为;导航设施和助航设施是否完备;对私自更改闸号,进入非调入引航道的船舶进行截、堵,责其改正;保障远调站船舶停泊区的航道畅通和确保船舶停靠有序,航道畅通;负责处理各种船舶碰撞导航设施、助航设施及船闸建筑物的事故;按规定作好各种航道检查报告。

船闸收费股:严格按照过闸费征收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做好过闸费售票和收缴工作,管理号过闸费票据,做好文明宣传和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切实做好与操作员、近调调度员对过闸船舶数量的核实工作;按要求填制报表。

船闸运行一股、二股:严格执行船舶登记的规定,按要求搞好过往船舶的各种统计,搞好台帐资料,按闸次做好船舶的登记调度和进出闸处理工作,做好与收费员和操作员的过闸船舶的核实工作;按闸次填好结算单据,按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过闸船舶的登记调度和查验工作,保证规费足额征收搞好船舶停靠段的停靠秩序,保障航道畅通,对过闸船员进行安全宣传,对船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船闸运行三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放闸规定,正确操作各种电气控制开关,在船舶进出闸时做好宣传工作,包括船舶过闸须知、天气预报、注意事项及有关规章制度。

严守岗位,加强瞭望,积极协助上、下游调度,搞好进出闸船舶的排档,协助管理好引航道内的来船秩序,密切注视闸室涨落水时闸室内船舶的安全状态,及时提醒船员在闸室涨落水时注意自身船舶的安全。

按照要求做好过闸记录、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和报表的填写工作,做好船舶过闸量的核实工作。

船舶调度一股、二股:负责指挥来船按照船舶类型在指定地点停靠,积极搞好远调区域待闸船舶的停靠秩序,确保航道畅通;对过闸船舶的交通法规和安全宣传工作,对船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为过闸船舶办理过闸手续,按要求搞好过往船舶的各种统计,搞好台帐资料,按闸次填好结算码单,按要求及时上缴总调度室。及时了解闸口船舶进出闸情况和航道情况,同时按闸口要求准确及时的调度船舶。配合检查站工作人员做好过闸船舶的检查工作;做好值班纪录,保管好登记簿,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远调站的卫生和保卫工作,保护好远调站的设施。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政发[2001] 235号规定收取过闸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三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2008年4月28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港航局微山船闸管理处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3年,济宁市港航局微山船闸管理处在济宁市港航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挑战、经受严峻考验、奋力科学发展,船闸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港航工作大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港航局的各项战略部署,坚持从全局的发展考虑问题、谋划发展、安排工作、抓好落实,全面细化各项管理工作,精心打造“品格管理”品牌,树立精细化管理意识,努力做到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保持了港航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运行管理取得新进展

积极探索“一次缴费,全程服务,无缝调度”和诚信登记调度模式。优化程序,减少环节,推行 “一站式”服务,取消了船民中间上岸验票环节,船员仅需在上游远调站或下游远调站进行登记和购票,利用甚高频船舶调度平台,凭过闸登记单和闸票听从调度即可过闸,简化了过闸手续,使船民在闸区少走路、不爬梯,既避免了船民来回奔波之苦,又消除了安全隐患,大大缩短了过闸时间,使船员真正体会到“一站式”服务的最大便利。

(二)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辖区内未发生一起水上交通事故和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航道堵塞,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船闸年初与每位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订实施《微山二线船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等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送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在安全管理上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三)文明服务工作再获新成果

加强行风建设,努力营造优质服务新环境。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人人签订行风责任状,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强调与服务对象“一对一”负责到底的办事方式,严格履行服务承诺。领导班子成员作好表率,牢固树立争一流的思想,规范服务行为,要求船闸工作人员做到 “态度热情一点、说话和气一点、倾听耐心一点、解释细致一点、办理快速一点、服务周到一点”,转变服务作风,为船员服好务。

(四)规费征收再创历史新高

严格按照过闸费征收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征收管理力度,确保过闸费及时足额征收,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规费应征不漏。全年共计收取船舶过闸费2653万元,超额完成全年收费奋斗目标。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港航局微山船闸管理处

实有编制数:70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高文 杨运坤 孙忠明  徐晓春  陈承敏高仓健  周志翔  吴焕芝  杨景军  赵旭阳  时延晨  张乃静  马冲  钟阳  禹露  房磊  付正芳  任延军  朱振丽  王洪涛  宋雪  孔倩  王磊  齐巍  梁凤岩  辛瑞瑞  杨位珍  张圣乾杨恒  冯军  张玲  赵东  胡兆星  陈衍胜  张延宝  张现周姜红  陈静  张岩  冯灵芝  杨忠心  石礼峰  陆远辉 宁辉  张勇  王倩  张亚  张铭明  张学文  胡光磊  张德坤 胡亮  宋宝  杨旭  宋良  马士义  阴秋涛  侯明峰  董勤俭 王文  刘娜  汪洋  宋鑫  高友府  张中慧  张国锋  马善善 程传响 姜振庆 常洪平

五、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过闸费(收费许可证号为:37080022018)。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依据:《山东省内河船闸过闸费征收管理办法》(鲁交财[1996]2号)

2、收费标准,现执行鲁交财[1996]2号文件《山东省内河船闸过闸费征收管理办法》和鲁价费发[2001]235号文件《关于调整南运河山东段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的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