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航道管理处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航道管理处
住所:济宁市洸河路309号
宗旨:为航道畅通提供维护保障和航务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航道行政管理与执法;相关科研与设计;船舶打涝、航道清障;航道养护;航道标准制定、航道规划及统计;港航建设项目设计及管理;船闸规划设计。
法定代表人:辛彦青
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港航局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800F498512941
二、济宁市航道管理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航道管理处。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光河路309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港航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航道畅通提供维护保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港航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二)航道行政执法;
(三)航道养护、监督指导各航管处(闸、站)航道现场管理、巡视。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济编《1998》49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财务科、航道管理科、船闸管理科、设计室、工程科6个内(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协助处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公、人事劳资、财务、文书及来信、来访、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公章管理及车辆管理等事项。
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和内部审计、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航道科:航道管理、执法;航标建设、养护、巡查;行业安全管理。
船闸科:船闸管理、养护、执法。
设计室:水运工程的规划管理、有关建设行为的行政审批。
工程科:港航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建设管理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2年2月7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航道管理处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7年度,我单位在市港航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强化措施,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1.航道航标管理
本年度完成航道航标巡查22次,航标船出航里程6000余公里,调整航标40次,布设浮标(含界标)39个,收标28个,维修界标43个,维修浮标11个,更换航标灯7套,维修航标灯6次,确保航标灯发光率100%,航标布设及时、准确、到位,今年新安装水位自动测报系统4套,共计 10套,已达到主航道水域全覆盖,为船舶航行及航道管理提供准确水位信息。
2.航道专项养护
(1)洙水河航道湖口段航道专项养护工程已交工验收,完成投资285万元。
(2)湖西航道与西支河交汇处(西渡口)航道养护工程、复兴河航道护岸养护工程、西支河航道下游段航道养护工程、洙水河嘉祥船闸下游(试开挖段6.25公里)航道养护工程、京杭运河韩庄航道养护工程、复兴河航道工程6项航道重点养护工程完成施工图招标、设计及评审,共完成施工图设计费用123.6万元。完成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投标工作, 11月下旬已开工建设,明年上半年完工,概算投资1962万元。
3.船闸管理养护
完成微山二线船闸、韩庄船闸、嘉祥船闸年度日常维修计划的审核和落实。完成微山二线船闸上游停泊区生活平台一期工程的验收工作,和二期招投标工作。完成嘉祥船闸提水泵站的建设、试运行及验收工作。完成微山二线船闸下游闸门应急抢通工程和微山二线船闸大修技术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印发了《全面提升船闸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邓楼船闸、长沟船闸的试运行调试工作。
(二)履职尽责,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1.在建工程:微山一线船闸工程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并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质监站质量检测;过闸公路桥于10月16日建成通车,船闸开始有水调试;管理区房建及室外管网道路基本完成;上下游引航道疏浚正在进行,计划于年底召开交工验收,年度完成投资6000万元。嘉祥船闸提水泵站工程,提前一个月完工并通过验收。韩庄复线船闸主体开挖土方累计完成28.14万方;引航道土方开挖累计完成工程量21.65万方;上闸首中底板廊道、门槛及消能格栅砼混凝土浇筑完成;闸室垫层累计完成浇筑3段;累计完成投资14560万元。湖西航道工程和“三改二”工程均已完成洪评报告批复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环评批件正在办理。《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二级坝~苏鲁界)改造工程对山东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已上报市林业局,湖西航道工程EPC总承包和施工监理招标已通过专家审查。
2.应急抢通工程:完成嘉祥船闸上游引航道碍航物打捞,实现了嘉祥船闸上下游全线贯通。完成微山二线船闸抢修工程。
3.收尾工程:嘉祥船闸工程建设收尾项目完成嘉祥船闸上游引航道碍航物打捞,实现了嘉祥船闸上下游全线贯通。计划于11月下旬开始夏桥西侧引道护栏、护坡施工。白马河航道工程建设收尾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支付、档案整理和工程竣工验收。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工程建设收尾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支付(除质保金外)、档案整理,计划于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4.前期工程:微山三线船闸工程完成工可行业评审,各项专项报告编制完成初稿并报评,基本完成市级土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工作,共计完成前期工作投资226.03万元。郓城新河济宁段航道工程已与菏泽市方面沟通,正在积极推进立项工作。
(三)严格把关,做好建设审批监管工作
1.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了《济宁港航“十三五”规划》;完成了《济宁港总体规划》(送审稿)的修编、上报工作;委托济宁运河水运规划设计院编制《济宁市航道规划》和《济宁市旅游航道专项规划》,目前初稿已完成准备进行内审;委托中交水规院开展《大运河(济宁)水运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送审稿;开展京杭运河上级湖湖西航道、老万福河航道、郓城新河航道、白马河航道、泗河口港进港航道、泉河航道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准备进行内审。
2.港口审批监管: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港口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管理程序。
3.港口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完成了对徐庄作业区徐庄码头、金乡港区金桥作业区的补审查和初步设计批复。召开金屯作业区金港码头、祥城作业区顺达码头、荣信西区竣工验收会议和南旺作业区初步设计审查会。
4.港口码头“未批先建”专项整治。7个“未批先建”专项整治港口,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污染防治工作
制定了《济宁市港航局关于航道防污工作实行“航道长”负责制实施方案》、《济宁市港航局航道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济宁市水运工程施工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及实施方案,加强对航道、水运工程施工工地的督查,对全市40多个港口的水污染设施、设备进行了摸底排查和验收,达到了中央环保督查的要求,得到局领导的充分肯定。确保了航道、水运工程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无死角”全覆盖。
2.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年初,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特别是对春运、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措施到位、防范有效。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大快严”检查、“百日攻坚”等专项活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大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了对航道、航标巡查养护力度和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五是加强安全值班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完善值班基本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十九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
截止目前,共进行各类安全检查16次,发现安全隐患16处,已整改9处,正在监控其余6处。其中航道内沉船13处。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夯实责任,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四是投入资金,加大创建力度。五是突出重点,着力排查问题。航道处通过严格落实“路长制”,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督导服务职能,有序推进网格包保创建工作,不折不扣地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多措并举抓党建,提升班子、队伍执行力
1.抓班子,强核心,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形成了领导班子内部合力。
2.抓队伍,有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学习,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牢固树立担当意识,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3.抓制度,树标杆,保证动作规范统一。深化“两规范、两提升”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整体作用,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格局,全面提高了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标准。
4.抓党风,促廉政,转作风。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责任制,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持之以恒地抓工作作风,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拒腐防变能力和率先垂范、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市局正确领导下,港航防污染、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航道、港口规划、航道船闸管理等各项工作乘势而上、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但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水平还需要提升;二是工作忙乱,虽与点多、面广、线长、人员力量不足有关,但主要是管理协调水平不高,力度不够;三是学习不够,学习氛围不浓,不爱学习是大问题。
今后将从加强学习入手,提高本领,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驾驭能力;在开展工作时,要有开放意识、创新意识,要请进来、走出去,要提高境界,从大局出发,跳出港航看港航;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考核,把责任落实到实处,把市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
三、机构编制实名册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航道管理处
实有编制数:41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辛彦青 庞丽萍 尚乔岗 崔艳丽
纪 强 江 虹 赵红静 杜慧敏
张丽芳 丁晓慧 侯现国 孙利国
刘 鼎 梁 群 黄湘飞 李先锋
陈 晨 徐 杨 曹海霄 陈 梅
刘祖宁 刘 勇 黄 勇 李 庆
李 斌 张明建 唐军林 杨国华
张中生 徐 艇 段璐璐 赵 来
张玉珍 徐海洋 谭晓静 崔 健
陈淑贞 郭敏静 王军民 冯云婕
赵 鸿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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