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游戏平台
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繁體中文
今天是:
气象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服务指南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行政许可)
编辑日期:2018-04-04 14:06:03  来源: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实施机关:济宁市地方海事局
受理部门: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港航服务窗口
申 请 人:建设、主办单位、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2.已制定水上水下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3.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4.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提交材料:
   1.《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2.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施工简图);
   4.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5.与水上水下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建设、施工单位为同一单位时除外);
   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施工作业时);
   7.参与施工作业(活动)的船舶清单;
   8.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     
   9.公安部门同意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的安全许可文书(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10.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安全工作方案(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11.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二十五、二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第五至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